结婚需要提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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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3:37:56
结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 双方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如固定工或离职员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及个体户由居委会提供。
2寸彩照3张,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彩照,双方照片的底色颜色要统一。
如果是再婚人员,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因私出境的人员还需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办离婚证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一般需要1-2寸。
无犯罪记录证明(某些地方要求)。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结婚登记。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