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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费交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25:10    

人防费,即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由建设单位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条的规定,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具体缴纳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大体步骤如下:

新建民用建筑: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主管大军区和本省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如果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必须经县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缴纳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

缴纳费用: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并经过批准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这笔费用将用于统一修建防空地下室。

费用标准:

例如,按规定新建、扩建、改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并按照每平方米3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咨询当地的人防主管部门,了解详细的缴纳流程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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