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该按什么分类
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各类合同的定义:
按性质分类
有偿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取得权利需向对方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
单务合同: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无息借贷等。
双务合同:缔约双方相互负担义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
要式合同: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书面合同、公证合同等。
不要式合同: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口头合同、简单协议等。
有名合同:民法典中专门列出的15种合同,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
无名合同:民法典中没有专门列出,但符合合同基本特征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
按主体分类
民事合同: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商事合同:商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等。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行政合同: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公共工程承包合同等。
按合同关系分类
主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而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依赖于主合同而存在的合同,如担保合同依附于主债权合同。
按合同订立形式分类
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按合同标的分类
财产合同:涉及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身份合同:涉及身份关系的合同,如婚姻合同、收养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