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哪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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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6 20:06:38
房屋确权通常归 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负责。具体管理部门包括:
不动产登记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确权应当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能够办理完毕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这包括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等,负责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并提供相应的权属证书。
土管所:
在办理房屋确权时,还需要与当地的土管所进行土地登记和证明,以确保产权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核心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确权登记的业务指导、审核和发证工作。
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在确权过程中,负责宅基地纠纷的调解处理,如果村干部的阻碍导致确权工作无法进行,可以向乡政府报告,由他们出面协调解决问题。
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如果村干部阻碍的原因涉及违法用地行为,可以介入查处违法行为。
县民政部门:
在宅基地确权工作中,主要负责与门牌相关的事项。
公证机构:
在涉及继承等权属问题时,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进行权属公证,然后将公证结果提供给相关部门。
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
协助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相关工作,包括权属调查、纠纷调解等。
综上所述,房屋确权的管理部门主要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时涉及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土管所等多个部门。具体办理时,建议先联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并咨询相关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