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全网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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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5 11:08:02
全网通缉的流程如下:
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需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的内容。
该表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
提交法律文书原件
需要连同在逃人员的法律文书原件(如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
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
刑侦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
发布通缉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则需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查询与比对
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便于各警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可疑人员时进行快速查询和比对,以提高抓捕效率。
公众查询
公安部网站和各地公安局网站提供全国和本地的通缉在逃人员名单查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这些平台查看通缉犯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通缉令等信息。
建议:
在进行全网通缉前,请确保所有手续和审批流程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通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众在提供线索时,应通过正规渠道,避免泄露个人隐私或误导办案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