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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费用是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3:03:43    

一般来说,再审案件 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有两种例外情形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1. 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

2.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

对于再审案件涉及财产的情况,费用标准如下: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因此,再审案件的受理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大多数情况下是 不需要交纳的。如果再审请求涉及财产,则按照上述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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