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怎么定性
事故定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交通事故的定义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
事故责任的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违章行为与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事故性质的划分
事故性质可分为自然事故、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
自然事故是指因自然原因而引起的事故,行为人对于损害结果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技术事故是指因技术设备条件不良而发生的事故,必须是设备原因引起并且是在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避免的情况下发生。
责任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事故的标准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重新认定程序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通过以上标准,可以对事故进行明确的定性,并进一步确定事故责任和相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