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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庭多久宣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3:00:27    

闭庭后宣判的时间 不固定,但存在一些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具体宣判时间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审理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普通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综上所述,闭庭后宣判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分别有六个月和三个月的审理期限,而公诉案件则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当庭宣判,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相关当事人及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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