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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有什么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9:45:26    

分局通常设有多个科室以应对不同的警务需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科室及其职责:

秘书科:

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秘工作;承担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保管;负责印信、文印、统计、调研、信访、保密、接待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工作;负责全分局政务工作,督促检查公安工作的计划和任务的落实情况;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处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科:

负责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及文化业务培训;承办干部考察、任免、人事调配;国家公务员管理;职称、警衔、工资的评定、晋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人事档案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立功授奖,宣传报道,文体活动,离退休干部管理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指挥中心:

负责分局指挥网络、通讯联络建设,上传下达上级领导的各级指令、指示;受理"110"报警;协助局领导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暴力犯罪案件,承担全区自然灾害事故、紧急状态下社会求援的指挥协调工作;搜集整理全区政治、治安动态信息;负责受理局长专线电话。

监察科:

负责全分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遵纪守法教育,落实廉政措施,查处干警中的违纪案件。

督察大队:

负责分局警务督察工作,对分局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局干警的警容风纪进行纠正。

警务保障科:

负责分局的财务、计财装备、固定资产、车辆、食堂管理以及房产、基建、维修、医疗保险、机关卫生、安全等后勤警务保障工作。

法制科:

负责全分局公安法制工作的规划和建设;检查、指导全局公安法制工作及执法情况;对干警进行执法教育及法律培训;对各类案件法律文书的起草及依法办案进行审核;出庭应诉。

出入境管理科:

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公民因私出境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户政科:

执行国家有关户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件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门牌管理工作;负责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治保会、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防火科:

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指导、监督防火安全工作;负责消防规划和工程的有关审查、验收工作。

交通科:

负责对辖区有关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内街、小区等非市政道路的交通秩序;实施对非机动车辆(残疾人用机动车辆除外)牌照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科技通信科:

负责分局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分局公安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数据和电视监控等技术系统的技术建设、技术保障和相关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等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辖区治安巡逻执勤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工作;落实维护城市治安秩序,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担负处置暴乱、动乱、骚乱事件中的攻坚、突击任务;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劫持人质、持枪作案、爆炸行凶等严重暴力事件,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参与维护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大型文艺活动和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

刑事警察大队:

负责对发生在辖区的有关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档案工作;负责刑事侦察技术建设工作,并提供服务保障。

看守所:

负责对刑事拘留、逮捕案犯、犯罪嫌疑人、判决待送人犯的羁押、管理工作。

治安拘留所:

负责治安拘留人员的监管工作。

这些科室的设置和职责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具体所在分局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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