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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哪些具体类别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58:56    

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以下几种具体类别:

民事合同:

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商事合同:

指商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合作协议等。

劳动合同: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行政合同:

指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公共工程承包合同等。

国际合同:

指不同国家的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国际法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合同类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无名合同则是指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合同类型。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承担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取得权利需要支付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取得权利不需要支付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成立的合同,如书面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是指合同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成立,如口头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的合同。

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等。

转移标的物用益权的合同:

包括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给予信用的合同:

包括借款合同等。

提供服务的合同:

包括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转移智慧成果的合同:

包括技术合同等。

这些分类标准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个合同可以同时属于多个类别。例如,一个买卖合同既是民事合同,也是有偿合同和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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