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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55:45    

漏检的车辆报废注销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和《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单位车辆需要盖公章,私车车主需要签名。

在《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钢印号的拓印。

携带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不需)、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牌照两块。

如果遗失行驶证或牌照,须同时办理补牌证手续。

办理登报声明手续 。

车辆送交拆车厂

旧车必须送往拆车厂拆旧解体。

提交报废申请

车主需要携带《汽车报废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将其送到指定的回收企业。

车辆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

办理注销登记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提交注销材料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审核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漏检的车辆可以完成报废注销手续。建议车主在车辆漏检后尽快办理报废手续,以免影响车主的合法权益和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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