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能公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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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2:14:56
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如遗嘱、委托、声明、保证、赠与等,需要行为人本人亲自表达意思。
2. 与人身密切相关的事项,如生存状况、身份证、需要本人到场确认的照片等。
3. 涉及人身关系的重要变更或财产的无偿转让,如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认领亲子、赠与合同等,这些事项需要准确了解参与者的真实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办理上述事项时需要确保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