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应如何标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4:24:22
关于产地标注的规定如下:
食用农产品
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鼓励标注到乡镇、村等具体产地。
中药饮片
标签标注的产地应当是用于生产该批中药饮片的中药材实际种植(养殖)地或矿物来源所在地,一般标注至地市级行政区。
为便于追溯产品质量,产地也可标注至县级行政区。
使用进口药材生产的中药饮片的产地,应当标注原药材产出的国家或地区。
食品
食品标签上的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药品
药品应当标注其生产厂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对于中药饮片,还应标注其原料药材的产地。
建议
具体性:产地应当尽可能具体,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真实来源。
一致性:不同种类的产品(如食用农产品、中药饮片、食品、药品)应遵循相应的产地标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