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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低保怎么申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9:05:27    

黄冈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

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书面申报人口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审核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

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

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拟批准给予低保,根据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确定保障金额。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低保并发给低保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城市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城市居民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求职登记证明、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等。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通过)第四条和第七条

《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2002年5月13日通过)第九条和第十条

申请条件

持有本地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城乡居民。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

申请流程图

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3. 初审通过后,将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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