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出自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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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4:00:26
产假的相关规定出自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对于难产的情况,增加产假15天。
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情况,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于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情况,享受15天产假。
对于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情况,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及地方性法规(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政府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政策。
这些法律规定为女职工提供了详细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确保了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