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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分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16:46:28    

设立分会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申请材料

提交分会筹备申请书,说明分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选择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发起单位(或发起人)至少8家以上。

发起单位需提供《分会发起单位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发起个人需提供《分会发起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所在单位证明等材料。

召开筹备会议

召开发起单位(发起人)座谈会,确定筹备组负责人、办公地址、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时间等。

发起单位(发起人)需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总会或协会。

在申请书中注明分会的名称、宗旨、组织形式等信息。

审批和注册

提交申请后,协会或总会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如符合相关规定,则批准分会的成立,并进行注册登记。

成立大会

在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

完善组织机构,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

遵守规定

分会应遵循所属社会团体的章程和宗旨,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和吸纳会员。

分会不得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也不得设立具有地域限制的分会。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行业和组织类型而有所不同,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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