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贴强制险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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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07:12:36
未贴强制险(交强险)的处罚如下:
警告或罚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贴交强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标志,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扣留机动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加处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其他处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未能提供交强险凭证的车辆,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年审)时,不予通过检验。
未交交强险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车主的所有损失以及赔偿都需要自行承担。
建议:
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时贴交强险标志,并确保车辆投保,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处罚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