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属于什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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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01:26:55
表见代理是指 代理人之代理虽无代理权,但有可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因而法律强使本人对于无过失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责任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的合同。
表见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代理权缺失:
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了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
相对人信赖:
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基于这种信赖与代理人进行交易。
法律后果:
由于相对人是善意的且无过失,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合同效力:
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相对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
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主要区别在于,表见代理中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因此代理行为有效,而被代理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无权代理中,由于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该行为通常对被代理人无效,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被代理人应谨慎行事,避免因表见代理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