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转出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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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21:26:38
北京社保转出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出示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凭证》,并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完成转移接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出。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
转移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确保社保账户已暂停。
社保转出通常在每月的特定日期进行,例如养老保险每月5到25日,医疗保险每月23日以后。
社保转出前,如有欠费需先补缴。
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支付宝的“市民中心”进行线上办理。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