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积金怎么取
事业单位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单位核实与申请
职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职工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
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管理部审核
管理部人员对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建立提取记录与录入信息
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确认与打印
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的,可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建议:
提取公积金前,职工应先咨询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单位及公积金中心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核。
保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沟通,确保提取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