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有房怎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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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09:15:39
在福州,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个人可以申请落户,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共同居住的近亲属。
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且房屋产权类别为私有。
申请人需在国内常住户口,且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具体期限根据各省市要求)。
所需材料
落户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近亲属关系证明(如适用)。
全部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
16周岁以上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标准的一寸白底照片一张。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并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导和确认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