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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交6万多保费,退保被拒”,文永军律师支招维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01:21:00    

2025年第12期(总第1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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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聚焦网友“bg4nmpu”留言:2020年9月,我在中信保诚人寿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保险,每年需交16042元,已交4年,共64168元。由于生意越来越不景气,我实在承担不来每年的保费,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工作人员却不予办理。业务员在销售保险时告知我此险种等于存钱,且未出险就可以全额退款,未强调退保有损失。本人多次拨打12378投诉电话,公司工作人员承诺可退保费的50%,但我不接受,后期公司便没有再处理,只发短信告诉我可以申请核查,并不告知具体核查途径。

专业解答

文永军律师(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由于您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中含有格式条款,建议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如认为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格式条款拒不退还保费,必要时也可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李洁 何思蓓

32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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