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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多次易主 消费者卡中余额该找谁退?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0 15:14:00    

来源:特区新闻广场

足疗店三次易主后,最终还是闭店了,可消费者卡里的钱还没消费完,余额该找谁退呢?我们一起来看思明法院发布的这个案例。

此前,市民洪先生经常到思明区龙虎山路的一家足疗店充值消费,2021年,这家店的客服告诉洪先生,他们经营不下去,准备把足疗店转手,询问洪先生是否同意将卡里的余额,转到承接该店的下一家公司。

思明法院法官 沈冰芸:由于说店铺的地址没有变化,经营的范围也都差不多,而且第一家店铺剩余的充值卡余额,也可以在第二家店铺继续使用,所以洪先生就同意了。

后续,洪先生又继续在店里多次充值。此后有段时间,洪先生没有去消费。2024年的一天,洪先生再次来到足疗店,却发现店铺再次易主,而且处于停止经营状态。洪先生十分不满,为了追回卡里9000多元的余额,他将经营足疗店的第二家公司和第三家公司告上了法院。

思明法院法官 沈冰芸:要求解除其与第二家以及第三家的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并要求这两家(公司),共同向其退还9000多元的预付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家公司的经营者并未到庭也未书面答辩。第二家公司的经营者认为,他们已经和接手的第三家公司约定好,所有会员储值卡余额对应的服务都进行转让,所以这笔钱应该由第三家公司退还。

思明法院法官 沈冰芸:经过审理,债务转让的情况从始至终,没有经过原告的同意,所以我们认为债务转让行为,其实对原告来说它是不发生任何效力的,所以第二家(公司)应当继续履行相应的合同。

考虑到足浴店停止经营,黄先生的卡已经无法消费,法院判决,解除洪先生和第二家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第二家公司向洪先生退还9000多元。

法官表示,近年来,和预付式消费纠纷有关的案件数量有所增长。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依法认定无效,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法官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预付式消费纠纷,应保留好相应的合同、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特别是电子合同的,应当及时截图、下载,避免因为网页打不开,导致证据缺失。

思明法院法官 沈冰芸:我们此前更多是从《民法典》或者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寻找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相应的裁判,司法解释出台以后,对于我们来说,也对于消费者,经营者来说,能做到有法可依,司法解释其实也压实了经营者的责任,也有助于消费者更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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