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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3 11:13:00    

阳光讯(记者 向博 通讯员 张世荣)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8月12日,安康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建出席会议并讲话。西铁中院环资庭庭长朱爱琳,安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红应邀出席。

会议全面总结回顾安康两级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成效,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工作形势,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西铁中院围绕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分享经验做法;安铁法院就安康两级法院与安铁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联动方面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深化协作的建议进行交流发言;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就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会议强调,要筑牢思想根基,扛牢政治责任。全市人民法院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聚焦审判主业,提升保护质效。全市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以最严密法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深化协同联动,构建共治格局。全市人民法院要持续强化与铁路运输法院的协调配合,深化与检察、公安、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完善司法行政联动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要紧盯重点领域,实施靶向保护。全市人民法院要重点聚焦秦岭生态保护、汉江等重点水域安全保障、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遗迹司法保护、野生鸟类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领域,集中力量精准施策;要强化宣传引导,弘扬生态理念。全市人民法院要创新宣传方式,讲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故事,切实用“听得懂”的语言阐释“听得进”的法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安康中院行政庭全体干警,各县(市、区)法院分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院领导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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