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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杨某(男,36岁),已被抓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1 13:31:00    
澎湃新闻记者 邹桥 主笔 沈彬

上海地铁猥亵事件系当事双方策划?4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获悉,4月10日,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 供图


4月8日18时30分许,姚某(男,41岁)在上海地铁1号线列车车厢内,对一名女乘客实施猥亵行为,后被周围乘客扭送至公安机关。据上海轨交警方4月9日通报,该男子姚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4月10日,澎湃新闻记者留意到,所谓“猥亵事件反转”的帖文或群聊记录在多个社交平台流传。据帖文内容描述,男子姚某与被害女子相识且所谓猥亵行为系双方提前约定,而被害女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也被警方行政处罚。

网络图

澎湃评论

造谣抹黑地铁猥亵案受害女性,

良心不痛吗?


本来,案情清晰、是非明了,也得到了警方的公正处理,但是有人偏偏为了流量要哗众取宠,编派受害女性的“小作文”,实施诽谤抹黑。


男子在上海地铁1号线车厢内猥亵女乘客,被行政拘留。网络图


在地铁车厢里面,公然猥亵女性,构成违法乃至涉嫌犯罪;在网络空间里面诽谤被猥亵女性,同样是违法,甚至“二次伤害”可能更严重。这种黄色谣言将被害女性置于阴谋论的谎言当中,将令人作呕的猥亵侵害消解为一场口水泛滥的“桃色传闻”,模糊了基本的是非对错,污染了网络信息空间。


造谣者为了达到欺骗公众的目的,编造了所谓的“男女相识、相约实施违法行为”的内容,甚至不惜将上海警方做出其他案件的执法公示信息,予以张冠李戴,愚弄公众,让人误以为“受害女生因为造谣也受到了处罚”。这种坏心思极其歹毒,社会危害极大,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公安机关已经调查清楚案件,并且作出公正处理之后,还有人“强行加戏”,向受害女生泼脏水、编故事、拉流量、搞阴谋论,肆无忌惮地人格侮辱,恬不知耻地蹭流量。良心不痛吗?必须以严惩重罚来明确是非对错的边界。


还要注意到,在类似的案件出现之后,总有人故作高深,编造煞有介事的小作文,其实是利用人性的弱点,赚眼球、蹭流量。正如上海警方所提示的:“请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我们应站在法律的一边、真相的一边、被害者的一边,而不是阴谋论的那一边。



本期编辑 邹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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