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细则》 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近日,兵团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联合印发《2025年兵团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快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引导兵团运输行业向新能源化、低排放化转型升级。
相较2024年的补贴政策,此次政策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均予以补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异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在补贴标准方面,提前报废的,按车辆类型及提前报废时间予以分档补贴,每辆车分别补贴1万元至4.5万元;报废并更新的,予以“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每辆车分别补贴3.5万元至14万元。
《实施细则》明确,提前报废车辆所有人需持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注销前,所在师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且所持证件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渠道模式,车主可通过师市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
据悉,兵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发改、财政、公安、商务等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报、审核等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兑付到位。(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