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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39:56    

拒执罪,全称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行的构成要件包括: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即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客体:

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

客观方面:

行为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并且情节严重。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有能力履行判决或裁定,但仍拒不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单位犯该罪,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毁损财产,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担保人或被执行人对已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做类似上述不当处理,致使裁定无法执行。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拒执罪的详细定义、构成要件、法律依据及具体情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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