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多久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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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13:34:27
被告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会收到法院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会收到法院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聚餐醉酒后骑电动车撞树身亡,同桌共饮者谁应赔偿?
五一小长假将至,不少人会乘此机会与亲友聚会,有的还会饮酒助兴。不过,一旦饮酒过量,则会乐极生悲,甚至引发官司。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此类纠纷案件,一名醉酒聚餐参与者骑电动车回家路上发生事故不幸身亡,法院最终判决这次聚餐的组织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4万元。一旦发生这样的不幸,同桌“三步调解法”巧解货款僵局 | 握手“烟”和·调解止争
“法官,被告迟迟不支付货款,我们着急用钱,不起诉他还有什么办法?”电话里原告张某声音急促。被告刘某则在另一头辩解:“不是我不想给,现在是别人欠我的账款也没结清,我也没钱支付啊!”一起因购销混凝土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剑拔弩张。原告张某经营一家混凝土公司,被告刘某经营一家建筑装饰公司,2024年3月黑龙江:伊春市乌翠区法院AI辅助提效率 科技赋能助调解
近日,伊春市乌翠区法院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高效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该案系某银行因借款人长期拖欠信用卡款项未偿还,诉至乌翠区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偿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9万余元。法院立案庭审查后认为该案系金融纠纷,且事实清楚、争议明确,符合“总对总”金融纠纷调解机制适用“假试用”陷阱,请务必小心!
原标题:“假试用”陷阱,请务必小心!招聘求职时,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刘晓庆案,判了!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因侵权刘晓庆商家未履行致歉义务,法院公布刘晓庆与其人格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公告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停止使用原告刘晓庆的姓名和肖像,向刘晓庆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9.5万元,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致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