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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延期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6:19:27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时限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延长时限的情形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若因不可抗力、有正当理由或其他法律规定的原因无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量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因错过时限而产生不利影响。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申请,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延长时限。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确保材料完整,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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