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历资料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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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8:05:57
医保病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客观性病历资料
门诊病历
住院志
体温单
医嘱单
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病理资料
护理记录
主观性病历资料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会诊意见
病程记录
其他相关文件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住院费用清单
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这些资料共同构成了医保病历的完整内容,既包括了通常的病历文本,还包括了影像资料、手术录像等,并且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两种形式,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