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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制式合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3:22:00    

制式合同,又称 格式合同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其特点在于条款由一方事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在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如保险合同、电信服务合同等。制式合同的优点在于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但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可能出现某些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拟定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

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我国法律对于制式合同有相关规定,若其中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该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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