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提交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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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0:16:57
重审提交的材料包括:
再审申请书:
需写明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逐项列明,提供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以及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裁判文书副本:
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原审诉讼过程中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包括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主要证据的复印件。
支持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包括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材料清单:
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在一审起诉状复印件、二审上诉状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需按照要求提交,以确保重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