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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残疾人标准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1:35:38    

残疾人标准是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来判定的。该标准将残疾人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类别,并且每个类别根据残疾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极重度)、二级(重度)、三级(中度)、四级(轻度)。

视力残疾

: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但低于0.1,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听力残疾

一级: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 dB HL,理解和交流活动极重度受限。

二级: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理解和交流活动重度受限。

三级: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理解和交流活动中度受限。

四级: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 dB HL之间,理解和交流活动轻度受限。

言语残疾

一级:脑和/或发音器官结构、功能极重度损伤,无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

二级: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功能,语音清晰度在10-30%。

三级:语音清晰度在31-50%。

四级:语音清晰度在51-70%。

肢体残疾

由于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智力残疾

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

精神残疾

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多重残疾

同时存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

这些标准旨在全面评估个体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以便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服务。评定残疾等级时,通常需要专业医生的评估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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