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证明去哪个部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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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6 11:16:41
工伤证明应当由 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大致如下:
劳动保障部门
工伤证明需要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开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医院与卫生局
工伤证明也可以在医院开具,如果医院不配合,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并要求督促医院开具诊断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出具,该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建议您在办理工伤证明时,先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获取工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