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盖然性是什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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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00:38:58
证据盖然性, 是指根据经验证据和逻辑推理,某件事在概率上被认为是必然发生的,但并非绝对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当证据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已经证明该事实发生具有高度的盖然性,人民法院即可对该事实予以确定。盖然性是一种相对的证明标准,它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在证据不足以达到绝对确定的情形下,通过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做出最接近事实的判断。
具体来说,高度盖然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证据无法达到绝对确定的程度时,法官根据现有的证据和事实,通过逻辑推理和经验判断,认为某一事实存在的可能性明显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从而认定该事实存在的一种证明标准。这种标准在民事诉讼中较常见,因为民事案件往往涉及较复杂的事实关系,由于当事人往往是原告在事发前没有做到证据的“留痕”,很难达到刑事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的严格证明标准。
因此,盖然性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有助于法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仍能做出合理的裁决,同时也要求当事人提供更具说服力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