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院发布十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例

中国甘肃网4月22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余守萱 实习生 张瑶瑶)2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2024年甘肃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十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例,提升公众知产保护意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英某国际公司诉某农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赛雷特”苹果植物新品种权人为某外国公司,授权英某国际公司在我国境内使用。某农业公司未经许可,生产、种植、销售“赛雷特”苹果。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某农业公司对侵权繁殖材料作消灭活性处理,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
典型意义
本案是涉及无性繁殖作物侵权的典型案例。法院创新性细化灭活处理的具体方式,兼顾品种权人利益保护与侵权人合理主张,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贯立场。最高人民法院近年强化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本案判决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相契合,为打击恶意侵权提供了司法范本。
2.某部队医院诉兰州三爱堂整形美容门诊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三爱堂”是兰州市具有历史文化象征意义的地标建筑。某部队医院迁入后对外简称“三爱堂医院”,在社会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被告使用“三爱堂”作为企业字号并在店面门头突出使用,易使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变更企业名称并予以经济赔偿。
典型意义
本案提示市场主体在注册名称时应合理避让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名称。法院通过认定“三爱堂”具有区分服务来源的功能,明确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体现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司法态度。
3.某制药公司诉李某某技术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李某某与某制药公司属技术合作关系,以研发新药入股分红,双方共同为新药专利权人,因权属及分红产生纠纷。
裁判结果
法院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自愿转让涉案专利份额,某制药公司支付转让款等费用。
典型意义
本案为破解技术合作僵局提供了解决思路。法院从有利于发明专利成果效益最大化出发,通过调解平衡双方利益,既保障了创新成果转化,又维护了技术合作的稳定性,彰显了鼓励科技创新的审判理念。
4.金昌奔马复合肥公司诉某肥业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被告生产劣质化肥并使用假冒包装袋进行灌装销售。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其立即停止使用金昌奔马复合肥公司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
典型意义
本案警示经营主体必须诚信合规经营。法院通过打击 “搭便车” 行为,明确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包装装潢或企业名称构成侵权,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合法经营提供了司法指引。
5.济南某照明科技公司诉山东某工程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山东某工程公司制造并安装的路灯,因侵害权利人外观设计专利引发纠纷。
裁判结果
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不包含材质等内容。法院强调近似侵权应以公众视角判断,为审理同类案件中的侵权认定提供了参考标准。
6.刘某诉某工程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刘某发现某工程公司未经许可,在铁路隧道施工中制造并使用其专利设备。
裁判结果
法院委托技术调查官对技术事实进行比对分析,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
典型意义
本案体现了技术调查官制度的重要作用。法院通过引入技术专家辅助查明事实,增强了技术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为解决高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创新路径。
7.某信息公司诉文某某、某科技公司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
文某某无视保密义务,将其通过职务便利掌握的客户资料及经营信息提供给某科技公司,用于业务推广、联系客户等商业活动。
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涉案客户资料、交易数据等构成商业秘密,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典型意义
本案准确界定经营信息的要件属性,明确合法竞争行为的边界。法院通过认定客户信息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警示市场主体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核心经营资源,体现了司法对商业秘密的严格保护。
8.某科技集团公司诉杨某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淘宝网店未经授权在商品名称中标注“官方旗舰店”字样。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典型意义
本案提醒经营者即使销售正品商品,也不得使用引人混淆的字样或标识。法院通过打击电商领域虚假宣传,明确“时空分离”环境下的合规经营要求,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9.伊利公司诉某乳业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伊利公司核准注册“优酸乳”系列商标,某乳业公司在产品包装箱显著位置突出使用“优酸乳”字样。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蹭名牌”“搭便车”属侵权行为。法院通过认定“优酸乳”商标具有显著性,打击了攀附他人商誉的行为,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公平竞争提供了示范。
10.某文化公司诉某旅游发展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旅游发展公司在酒店开设主题房间,装潢、装饰及订房网页中使用“贝肯熊”形象。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侵害著作权,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卡通形象在整体造型、外部形态、线条组合上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法院通过严格保护动漫形象著作权,为动漫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司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