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怎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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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7:31:47
在南京法院提起上诉的流程如下:
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状副本的数量应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准备。
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上诉人应在法院作出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提交上诉状的方式
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限
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刑事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
法院审查与排期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原审法院会将上诉状、答辩状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在五日内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并对案件进行审理。
建议:
上诉状应详细列出上诉理由和请求,并附上相关证据支持。
若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撰写;若没有请律师,可以自己撰写。
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诉状递交和费用交纳,以免错过上诉期限。